| 许昌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关于确保春节期间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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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01 16:55 文章来源:许昌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确保春节市场肉品质量安全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07年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生猪肉品安全,让全县人民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目前生猪猪源紧张,价格居高不下的态势,各定点屠宰厂(场)要认真安排,积极组织猪源,进行必要的肉品储备,防患于未然,确保节日期间生猪产品的足量供应。
二、各厂(场)要认真抓好生猪屠宰质量,严格按要求屠宰生猪,要加强对肉品品质检验的管理,严禁出厂(场)公母猪、屠宰质量不合格,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
三、凡在节日期间不按规定屠宰生猪、出厂(场)不合格生猪产品的,除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从重从严处罚外,还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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